《開示》 雷瓦達尊者(Ven.Revata) —— 我們想要做甚麼?
《從本質認識真理》
如果一個人,只相信親眼所見或親耳所聞,這樣的人對不可見聞的來世,想必將毫無準備。
人們必須要能辨析看不見的東西,辨析聽不到的聲音。
為了洞見真理(實相),人的理解必須要能夠超越耳聞目視。
人,不能完全停留在依賴耳聞目視中。
我們知道為了大眾視聽而自誇自耀是有業果的。
無論如何,若僅憑關注世俗表相的非理性心態,生命的價值無法提升。
業,並不會因為賞心悅目的外表,和悅耳動聽的音聲而停止運作。
可以肯定的是,生命的價值並非隨順世界潮流,也不只是對表相上的所見所聞感興趣而已。
從另一角度來看,一個人是否能得到世間的稱讚和認可無關緊要,認清真相才是最重要的。
《奴役自己的人》
我們看到,有些人為享受欲樂而為所欲為,這些人被自己的煩惱所奴役。
他們屈從於未降服的心所生起的衝動,他們的生命是圍繞煩惱而構建的。
然而,也有一些人為了從欲樂中解脫而修習出離,並經由修習戒、定、慧三學而獲得解脫。
由於真心想體證禪那(jhāna)之樂、觀智之喜、道智之喜、果智之喜與涅槃之樂,
他們修習戒、定、慧三學。
這才是在做「應該做的」,以達成真正「想要做的」。
這才是引領心,而非被心引領。
這個過程本身,就是智慧的展現。
《繼續疲憊的旅程》
凡是仍保有煩惱且被染污,就是被煩惱所征服的人。通常,女人必須面對一些女性特有的煩惱;
同樣,男人也必須處理一些男性特有的煩惱。
因此,佛陀在《增支部》中說:
「我不知有其他任何一種色,能像女人般,令男人的心如此受縛。女人之色迷住男人的心。」
「同樣,我不知有其他任何一種色,能像男人般,令女人的心如此受縛。男人之色迷住女人的心。」
佛陀說:「聲音、氣味、味道和觸覺也是一樣。」
這些欲樂的追求往往使人虛弱無力,彷彿要死去一般。
只要我們依舊為生死輪迴的旅程所困,這種苦就會持續下去,解脫的唯一方法是終止輪迴。
為此,一個人必須永久地捨離所有渴愛和貪欲。
必須明白的是,並非色、聲、香、味、觸的欲樂令我們受苦,而是對這些欲樂的貪愛令我們受苦。
只要貪愛存在,永無止境的生命旅途,透過輪迴將繼續下去。
《感官、感受、受苦》
不存在無因之果 - 這是佛陀的教導。
佛陀從未說過有「無因之果」。
如你所想,貪愛或欲求的現起導致人們去尋求與色、聲、香、味、觸相關的感官欲樂。
存有,源自於對生命的貪愛。
受孕後十一周內,眼根、耳根、鼻根和舌根開始發育。
它們是色、聲、香與味等感覺的接受器。
不過,
身根 - 對觸覺的感知,在受孕那一刻就已形成。
這些感官是如何出現的呢?它們的根源是甚麼?我們需要尋找這些問題的答案。
眼根 - 即看見視覺目標的能力,起因於對視覺欲樂的貪愛。它是對視域的覺知,其因是業。
同樣地,
耳根 - 聽到聽覺目標的能力,起因於對聽覺欲樂的貪愛。它是對聲域的覺知,其因也是業。
依此類推,餘下諸根也源自於它們相應的貪愛與業。
諸外在形式(諸色)及其表相為眼根所追逐,因業而生,源於對視覺目標的貪愛。
同樣地,聲音為耳根所追逐,因業而生,源於對聽覺目標的貪愛。
除非人類能放棄那愚蠢的概念,相信「這是我想要看的」(而不是眼根想要看的),「這是我想要聽的」(而不是耳根想要聽的),否則,解脫是不可能的。
他們認為是自己想要享受視覺欲樂,實際上,他們只是屈從於對視覺目標的貪欲,以這種被誤導的方式而活是可恥的。
如果,我們要探究五根的根本原因,它必將指向苦與癡。
終其一生被感覺所奴役絕非小事,若能對此深切省思,我們會清楚的知道被感覺所奴役的生活是充滿悲與苦的,折磨與苦確實是無處不在的。
《疲憊之因》
「六門感官的出現,即是『有』的開始。」六門感官是五根加上意處(manāyatana)。
佛陀說:
「有情生命承受之諸苦與疲憊,皆由六門感官的形成而來。」眼、耳、鼻、舌和身根是有情生命的「苦」與「惱」之因,同樣地「意處」也是如此。
由於根門(感覺器官)生起,所以觸生起;觸生起而受生起,貪愛隨受生起而來。
色貪愛、聲貪愛,以及其他諸貪愛皆生起。同樣地,由於貪愛生起,所以取生起。
於是,由強烈的執取啟動,善業或不善業的果報生起,它們導致「生」。
生帶來今生生命,有(存有)、老、死、憂、悲、痛、怒、絕望也跟著生起。
一切存有、老、死、愁、悲、痛(生理之不適狀態)的苦,以及怒(心理之不適狀態)與絕望(心之疲憊)的苦,皆是不如理作意與無明的結果。
《敢於追逐俗成的約定》
人間充滿了與慧眼無緣之人,大多數人都沉迷於感官快樂中。
他們無視道德準則,理應為眾人看輕和蔑視。由於眼根,他們喜於追求不同年齡層的種種美麗表相,老少皆同。
悲哀的現實是,這些人並沒有被眾人看不起或唾棄,而是在約定俗成中揚棄道德準則。
《一個人想要做甚麼?》
努力去滿足欲樂,不能稱做「一個人想要做的」。
這純粹是屈服於被貪愛與貪欲控制的願望,使人順從他(她)的煩惱。
你到底想要做甚麼呢?
想縱容自己的欲望與煩惱,還是想從煩惱中解脫?
這是兩個需要提出的問題。
如果感官滿足是你的目標,那麼你真正想做的不過是屈從於煩惱貪得無厭的渴求。
另一方面,假若看到縱容欲樂本身固有的危險與徒勞無益,你可能會開始渴望解脫,並且為求解脫而修行。
這時可以說,你所做的正是將自己從煩惱的操控中釋放出來。
從煩惱中解脫,是人類可以達成的最有意義,且至高無上的目標。
只有為這個有價值的目標奮鬥,生命才有意義。
否則,我們將被束縛於存有之輪,在無止盡的生死輪迴中一再投生。
這並非生命存在的真正意義或目的。
為了服務某人的煩惱而受奴役,並非「做我們想要做」的含意,這只不過是徒勞無功地滿足煩惱的欲望。
相反地,我們應努力從這樣的生命存有形態中解脫,唯有如此才能說:「我們正在做想要做的」。
《如何讓心隨你所願》
為了訓練心真正能從心所欲,我們必須要修習三聖學:
戒、定、慧。
持戒抑制煩惱欲,淨化個人的身行和語行。
修定能淨化意行。這是訓練「心」專注於單一所緣(目標)的練習。
當我們的定力到達一定的深度,將能夠依我們真正的意欲來引導心。
只要有定力的心穩定地專注於單一目標,意行即能保持清淨。
然而,為了成就永久的心清淨,則必須要修習觀禪。
在觀禪階段,需要檢視名色法的無常、苦、無我三相。
為了能檢視名色法的三相,需要以觀禪來體驗和檢視。
因此,必須體證名色識別智。
證得名色識別智之後,應通過體證緣起法,以證得緣攝受智。
緣攝受智,同樣需要直接親證。
最後,經由觀照究竟法的無常、苦、無我,而獲得觀禪的智慧後,觀智逐一相續、道智與果智將次第生起。
這時,才能說一個人已經能從心所欲、自在的調伏其心。直到那時,心才無法再命令他(她)。
已證得道智與果智的人即被稱為
「應作已作」,即完成了應該做的。
《培育心的過程》
那些生命的見解侷限於欲樂追求的人,他們想要做的,只是迎合煩惱的指令。
從他們的觀點來看,感官欲樂是淨美的。
這就是為甚麼佛陀說:
「假若沒有感官貪欲的滿足,有情生命將不會沉迷其中;
然而由於感官貪欲的滿足,有情生命便沉迷其中。」
相反地,那些認知到感官欲樂的潛在危險之人,會看到感官欲樂固有之過患。
因此,佛陀說:
「假若欲樂沒有危險,有情生命將不會對此驟然生厭;
但由於欲樂有危險,有情生命會對此驟然生厭。」
當一個人徹底覺知到欲樂的危險時,他(她)要終生與欲樂為伴的願望會漸漸消散。
它緩慢地、一點一滴地消散,然後無影無蹤,如是之人開始真誠地尋找捨離欲樂的途徑。
這是循序漸進培育心的過程。
因此,佛陀說:
「假若有情生命不從感官欲樂中逃脫,他們將無法從(輪迴)中逃脫;
但由於想逃脫感官欲樂,有情生命能從(輪迴)中逃脫。」解脫感官欲樂的明確意義與修習方式,只能在正自覺者佛陀的珍貴教法中找到。
當一位具德之人熱誠的想要解脫,他(她)會投入意欲、熱誠地修行。
再者,只有透過修行,他(她)才能逐步將自己從煩惱的桎梏中解脫。
一旦他們堅定地走在解脫之道上,這樣的人才有資格宣稱:「這的確是我想要做的。」
這宣言即是:
「修習八支聖道,實際上就是應該做的,它導向所有貪愛的最終止息。」
換言之,通過實踐八聖道,一個人將逐漸從煩惱中解脫。
當所有憂慮與痛苦都止息時,即可以說應該做的已完成(應作已作)。
《貪愛與智慧之間的爭論》
人們遲早會瞭解追尋感官欲樂的成就與享受,無法息滅或滿足他們的饑渴與貪愛。
他們常常會發現,在得到所想要的東西之後,不論所獲得的是甚麼,滿足總是短暫的。
他們必須承認,即使僅對於他們自己,所希求的目標終究不是他們真正想要的。
對他們來說,這是一個珍貴的機會,能得以探究 - 求短暫快樂而衍生的貪愛,
以及尋求實相而生的智慧 - 兩者之間的是非曲直。
只要對感官欲樂的追尋未曾審視,一個人就不會知道自己真正「想要的」。
一旦貪愛現起,無盡的「想要」就會隨之生起。這就是苦!
那是我想要做的甚深的滿足隨解脫而來。
解脫,是無有貪愛,想要這、想要那的人已不復存在。
一個新人「誕生」了。對於他來說,「應作已作」。
願你們都成為那樣的人!
願一切有情都能圓滿他們的巴拉密,並宣告:「我想要做的就是獲得解脫!」
願一切有情都具足巴拉密與德行!
願一切有情都修習戒、定、慧──解脫的前行道!
願一切有情都能到達涅槃的彼岸!
Sādhu! Sādhu! Sādhu!